刑事赔偿咨询
更新时间:2013-05-22 10:52:44
问题描述:
我来自找法网,事情由来:我和几个朋友在一起玩,另几个人给我旁边的人打电话来找我们玩,来的那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受害者1,下面会说明缘由,这个受害者1和我也认识,但他来找我们不是我让他来的,当时我们在学校,他们去学校找的我们,在学校里面,我看到一个以前和我有个摩擦的一个人,然后我就叫我旁边的人和我上去打他,当时并没有叫那个受害者1上去打他,他当时也是站在旁边观看,我和几个朋友还有受害者2一起上去打的,打了他几下,他站起来从怀里拿出一把刀,我和几个朋友都散开了,受害者1当时还是站在那里看,那个和我有过摩擦的人上去用刀背砍了受害者1两下,受害者1踹了他一脚,然后和我有过摩擦的人拿刀砍的受害者1的头部,受害者2看到了,用砖头砸了和我有过摩擦的人头部,只是肿了一点,然后和我有过摩擦的人就挥刀砍向受害者2,受害者用胳膊挡住了,然后和我有过摩擦的人有用到向受害者2的脸部砍去。 现在这个和我有过摩擦的人自首了, 受害者1鉴定为重伤害,受害者2暂定为轻伤害。 如果受害者1向我索要赔偿,我应不应该赔偿给他,我有没有这个法律责任要赔偿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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