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工人,12年九月与上海公司**工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更新时间:2013-05-19 17:54:4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工人,12年九月与上海公司**工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是江苏**的),合同工作地点是**,13年1月公司搬迁十公里外(昆山),2月公司与同事发生纠纷,工商举报核实之前昆山工厂未注册。劳动局不受理仲裁,法律援助进行中。(**新旧厂址不同镇区)后公司方进行**名称预登记,现在已经注册完成新公司,上海公司于4月也搬迁一起,新同事签订的是新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我们合同未做变更。新厂合并后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我工作有危险环境,多次提醒领导未有改观。2月纠纷同事工商举报新厂,搬迁过程公司以为未全面生产刚搬迁为由,现在已经新公司了就没消息了。我的劳动安全问题须如何举证,合同是否未规,想离职如何程序可以保障自己权利。非常感谢好心律师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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