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员工签空白的用工协议后随意乱填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3-05-15 22:39:51
问题描述:
我2012年11月1日进入公司,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12月底的样子拿了份空白的用工协议只要我们填写自己的信息及签名,然后收走了也未给我一份留底。2013年4月公司调动我去别的工作地点工资待遇也降了,说我不去新岗位报道就以旷工为由开除我。我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以没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签有效劳动合同应给予双倍工资补偿。可是公司拿出当时签的空白合同以填写其内容加盖了公章。其中内容不实,我工资2500,但他们虚构了内容写的工资1200加600员社保补贴,加500补贴。甚至连签订合同日期都是伪造的,日期为2012年10月21日,好笑的是那个时候我还没进入公司呢。我找了公司以前的文员做证人证明当时确实给我们签的是空白的合同内容是后来加上去不实内容。可是他们说一个人作证不算数属于孤证。真的是无语了!还有一点我开庭前三四个小时劳动局的仲裁员给我打电话说临时换仲裁员。这点符合法律常规吗?感觉后来的仲裁员处处帮着公司。哎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帮帮我!如果请律师费用会不会很高呀!这年头维权真难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