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晚签补偿!再次麻烦各位专业人士本人2012年5月7日正式在公司上班,试用期是2个月合同为1
更新时间:2013-04-27 12:35:24
问题描述:
公司合同晚签补偿!再次麻烦各位专业人士~本人2012年5月7日正式在公司上班,试用期是2个月合同为1年制,实际签书面合同是8月3日,但合同上写的有效日期为2012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8日,最后合同公司章及我个人签字日期均为当天8月3日。现在合同快到期可能不续签了。以上情况算晚签嘛?可否得到补偿?应该怎么办理?再一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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