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离婚案件
更新时间:2013-04-25 22:44:23
问题描述:
我今年24岁,女,结婚两年,分居一年,男方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彩礼金.金银首饰等合计72500元,男方就一个证人,什么证据男方也没有,我嫁给男方陪嫁大件合计3万元《有收据》,小件合计5000多元《无收据》,男方起诉我同意离婚,主要问题就在于这72500元上面,针对这么个情况,我该如何应对,赔不赔偿男方彩礼金。5月7日盐湖区法院开庭北相法院受理,我目前没有给法院提供任何证据和答辩书。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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