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商在展车时在显著位置标注车型为“2008款别克君越豪华型”(有照片为证),并标注“里程数少”
更新时间:2013-04-14 15:39:31
问题描述:
(1)车商在展车时在显著位置标注车型为“2008款别克君越豪华型”(有照片为证),并标注“里程数少”(表显57000公里)
(2)看车后签订合同,但由于疏忽,合同上未标注具体车款和里程,缴纳定金15000元
(3)车辆过户,手续完成,余款还没付
(4)发现车辆并不是宣传上的“豪华型”,而是“舒适型”(二手车市场差价至少为5000元);里程数根据4S店保养记录,至少为117000公里(里程数造假至少导致差价3000元)。
(5)买家扣留剩余车款未付,车商扣留车辆未交付
请问,买家是否可以维权?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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