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行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13-04-05 08:18:14
问题描述:
我与二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乙方应于前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现付后用,以后每2个月一付。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乙方每日需按月租金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有何手续?乙方仍旧霸占房屋怎么办?一定要上法院吗?我将其赶走违法吗?我能直接与下面的小商户签合同吗?他如果再与小商户签合同收房租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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