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户
更新时间:2013-03-28 19:03:10
问题描述:
我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的持有人已经死亡,是他儿子卖的,双方签了购房协议,当时已付清房款,卖方也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给了我,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时, 需卖方提供证明时,卖方应当提供其相关证明,并约定若有其他人(卖方的直系亲属)主张房屋产权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现在我要办理房产过户,而卖方却不配合,要我再给他1万元。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在卖方不配合的情况下,我怎样才能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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