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订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不知是否有效,内容如下
更新时间:2013-03-23 11:32:48
问题描述:
只签定了就业协议补充条款,连就业协议都还没签订,其他的三方,网签什么的都没搞,就业协议补充条款内容如下:
一、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应视为甲方承诺在本企业为乙方提供就业机会,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乙方到甲方工作时,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1到3年。
二、乙方为迎接毕业生,乙方承认应聘时提供给甲方的自荐材料真实有效,并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三、乙方承诺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并在报到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与面试时自荐材料相对应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皆需要提供原件,并在证件中的所有信息与面试时自荐材料中缩写内容完全一致。
四、下列情况,就业协议可以解除:
1、当事人一方主体消亡的。
2、当事人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申请并支付对方违约金的。
五、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就业协议,不须支付违约金:
1、经甲方安排的体检证明乙方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新员工健康标准规定》的(补充条款附件)
2、乙方给甲方提供了虚假简历信息,已经被证明不符合甲方招聘条件的。
六、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就业协议,不须支付违约金:
1、乙方被学校派遣后两个月内,甲方未安排乙方在甲方就业的
2、乙方报到后一个月内,因甲方原因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
七、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因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提出接触就业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乙方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或违反本协议第二、三条约定的,就业协议可以解除,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其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提前9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解约申请,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后,方可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
十、乙方报到时,提供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落户材料必须正确、有效,否则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户口迁移,由乙方自行解决户口问题。
十一、乙方办理报到手续后,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提出辞职,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
也没有签署就业协议,也没有签署三方协议,也没有网签,不知道现在不去这个公司算不算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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