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合同及赔偿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3-03-23 11:30:49
问题描述: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解决问题。
我是去年7月加入的公司,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内容是公司根据日常运营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脱产培训,培训期三个月,约定培训期满后我为公司服务两年,若要提前离职,服务期少于一年赔偿全部培训费用和培训期的工资,服务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赔偿公司一半的费用。但是公司并未对我做任何的脱产培训,只在前半个月因为我工作需要的一些原料没有寄到,给了我一些电子版的资料让我自己学习,7月下旬开始为公司工作。我现在想提出离职,需要交纳赔偿金吗?如果不需要,我需要提出公司没有培训的证据吗?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
再次对答疑律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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