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乱砍乱伐林木的处罚意见
更新时间:2013-04-03 08:53:01
问题描述:
检察院的起诉书.2012年10月被告人购买柏树180株,没有审批采伐手续,所伐木蓄积量为22.8844立方,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从轻处罚,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被告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其有以下量刑情节,法定从轻,到案后如实供述,综上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前期有森林公安局的罚款票据为证。决定2013年3月26日开庭判决,我想咨询这个案子,法院一般的判决应该是怎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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