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及小孩的抚养问题
更新时间:2013-03-18 19:34:29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与12年3月12日领的结婚证,我们是经常吵架、尤其涉及到钱的方面的时候,我们是在5月6号办的酒席,他家没给一点彩礼,我那时就已经怀孕了,他还经常和我因为彩礼吵架,对肚子里的小孩都不好,儿子与13年11月30日出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怀疑与遗传有关,因我婆婆有高血压心脏病,丈夫给心脏供血的血管细导致心肌炎,但结婚前他只告诉我他有心肌炎。每次吵架都是他要和我离婚的,他在合肥银行系统上班,自己还开了个小额贷款公司,婚前首付在合肥买的房子,现在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我是凤阳的一民公办初中学校教师,现在小孩的奶粉等生活用的钱他不给,都要我给,我不同意,他有多少钱和工资都不告诉我,而且他从我生完孩子到现在已经从我工资卡里取走6000元他自己花了,现在他又提出和我离婚。我做月子期间他和我因为钱吵架,我都哭了几次,人家都说做月子期间哭对眼睛不好的。我看这日子是不太好过,每次我都舍不得孩子不同意离婚,孩子还有这个病,但是他很伤人心。请问若是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配,小孩归他的话我应该给多少抚养费,小孩做手术的话我要支付医药费吗,以及小孩以后上学的费用,我现在也只有5000元钱的余款了。期待回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