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制度更改导致职工利益损失
更新时间:2013-03-18 16:17:05
问题描述:
我的爱人在一家汽车4S店里工作。工资是以基本工资(底薪) 提成的方案。一个月总工资应该在4000左右。1000 3000多提成。在3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提成只发了1400多块。被告知提成方案已更改,由原来的3K缩水了一半,期间未接到任何提成变更通知。通知上写的是1月份执行。但却是3月份老总签字执行的。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工资拖欠1-2个月发是经常的事情。与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故咨询贵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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