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13-03-04 13:59:14
问题描述:
我爷爷有一套房改房,当时买断时由我爸爸和二叔共同出资购买,并且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如下:老大和二叔兄弟俩共同购买座落在某街某号503单元房系父亲某单位宿舍。由于产权证保管权问题,经双方协商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一方持有房屋产权证,一方就持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成本单价计算表,持有房屋产权证者,不得随意用于抵押,转让,保管期限为一年,期满双方交换所持有证件。下面是产权所有人;我爷爷的签名,双方签名:我爸爸和二叔的签名,证明人:我小姑的签名。2000年4月1号。兄妹们四个对此协议无异议。请问此协议在做房屋继承公证手续上,是否有法律作用?爷爷已过世,无留下任何遗嘱,此协议能否作为爷爷的遗嘱来做房屋继承公证?因为还有一位大姑姑已去世多年,大姑父拒出示大姑姑的死亡证明,因为产权没他的份额,使得兄妹四人房屋继承公证无法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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