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13-03-02 11:31:31
问题描述:
我家有一套140平方米房屋在10月中旬经过双方协商卖给徐某。(协商内容为:1、房屋具体地址、房屋总价为1298000元。2、付款方式;从签订协议起,徐某一次付给我方9000元。剩余房款在2013年3月30日以前付清。3、今后根据国家政策,如需办理农村集体土地证证明,但办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徐某自行负责。)付款日期将近,徐某突然说不要了。要求我方退徐某他以付的房款90000元。在双方协商的违约金没有达成一致,徐某人说要告我方。(注:1、我方房子没有房产证 2、因协议是双方协商而笔写,没有打印机、没有复印机。买方要求拿出去打印一式两份。但至今协议书都没有打印回来并且说不见了。所以我方只有草稿协议一份,也没有证人。 3、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买方分两次付给我方房款90000元。)在这样的几个条件下,如果走法律程序解决,我方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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