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员工提前解除签订的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3-02-25 16:18:19
问题描述:
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原合同期限为3年4个月;员工在公司工作6个月(1个月试用期)了,单位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该给员工几个月的工资补偿呢?这6个月保险金当时未给予缴纳,解除合同时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呢??这个保险的补偿按什么标准给予呢?可以给现金吗?如果企业就是不想给我补偿的话,我该去哪个部门反映情况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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