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赔偿
更新时间:2013-02-19 16:47:58
问题描述:
尊敬的找法网律师您们好:
我是中学数学教师,名叫李**,男,汉族,现年56岁。我母亲现年82岁,还活着,不幸的是她于1989年1月6日在吉林省延吉市发生车祸,在**医院脑手术两次未能治愈,经延吉市交通局法医鉴定为一级残疾,现吃饭、翻身、大小便等均需别人照顾,至今以14年有余。肇事者是延吉市居民,名叫申**,事发一年后,经延吉市交通局调解,申**应一次性赔付我母亲5万多元人民币,申**及母亲崔**以家庭困难为由答应每月付500元人民币,直至付清。我是人民教师,申**的父亲申**及其母亲崔**也是人民教师,我就就答应了。他们遵守了近两年的诺言,每月均由申**的父亲申**在邮局给我汇款500元。2001年1月后就再没收到汇款。2001年3月我去延吉市申**家探望,新房主说他家搬家了,具体什么地方不知道。我去法院起诉两次,第一次,法院以找不到当事人结案。第二次是在**日报登报后结案的,法院说不过期。我家是在种种困难下度过的,前几年我父亲又患癌症医治两年无效去世,我母亲还经常吃药,欠下外债。我父母均农民出身,没有工质,全靠我的工质生存。
以上是我给您们反映的我母亲的问题,我想问问法律部门,申**百分之六十的责任,交通局划分的。就可不担当了吗?法律就拿他没办法了吗?他父母参与此案还主动汇款后突然停止有责任吗?请问律师我可以告他的父母吗?麻烦您们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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