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的土地被林业局出租,不给交养老金,不给开生活费,他们这样做合理么?我们该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13-02-18 16:56: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林业局厂办大集体职工,我们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性质是集体性质,现在我们单位的厂房场院都被林业局占用,所有生产设备都被林业局变卖,资金去向不明,我们单位的土地被林业局出租,租金年年归林业局所有,而把我们大集体职工一脚踢开,不给交养老金,不给开生活费,林业局领导说我们是集体职工,与林业局无关,他们这样做合理么?我们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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