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3-02-06 21:16:55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30日,我以借款人的名义帮人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期限是1年。当时是找的人,说贷款10万,信用社的人妖拿一万的提成。担保人是这个人的姐夫。当时的存折被这个人拿去,我是一毛钱都没看到。信用社当时说,下款时会通知我,但一直没消息,我以为没下款。2011年11月才收到通知说我有借款未还。总共12万多。中间有过一次还了利息2000多,但我都不知道。利息一直算到现在。似乎是信用社用转贷的方法操作的,请问合法吗?现在法院传票来了,让开庭了。我该怎么办?我现在觉得被骗了。怀疑他们是串通的。当时只让我签名,上面的利率什么都是空白的。真后悔那时候不懂事。我也没偿还能力啊。那个人现在我也找不到了。法律途径解决,官司能打赢吗?有朋友可以作证当时信用社办的存折被那个人拿走的。万分感谢! 当时也没让他写借条,哎~
问题补充:
法院让2.25开庭,但是正好是过年的时候,如果暂时不应诉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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