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3-02-01 19:35:0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12年4月参加了装修公司联合搞的砍价会。在此会中我订了十一家装修所需材料的商家,并每家付了1000元订金。商家开给我一张收据上有商家店名及订金金额。(此票据没有写明客户所定商品套系及款式。)本人手里有吊顶公司开的收据1000元订金(商家写的这个定金的定)一张。砍价会后一个多月,我去他们店铺选吊顶,去后店员告知我只能做他们的厨房和卫生间的一个吊顶套餐。(我们砍价会当天并没有定我要做什么款和用什么料没有口头协议更没有书面协议。)我要求选他们店其他产品,给我砍价会当天砍下的折扣就可以了,但他们执
意要我做他们指定的套餐。我不同意,他们强硬的说除了按照他们指定的商品外,在他们店不能把这一千块做任何其他消费(哪怕是我要求不要他们给任何折扣,也不可以消费我给他们的那一千块订金)请问他这是否构成霸王条款?我该如何维权?当地工商所说我不属于消费者保护内,并让我同意在一千块里付给商家参加砍价会当天活动所出的礼品钱,约六百多,才同意找回我余钱三百多。请问工商局是否存在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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