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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1-25 11:56:06
问题描述:
该房系单位建造,房主有房产证、土地证,且土地证写明出让;房产证过户顺利,但办理土地证过户时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完税证据,但房主到相关部门找不出完税相关发票,土地证也无法过户。请问:1、购房者能退购吗?有无损失?2、如果房主与购房者再签订合同,明确土地证不办理过户,但其出售房屋全权属购房者,并公正,这样处理妥否?奖励如果购房者再出售或拆迁将会怎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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