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向我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13-01-24 16:59:03
问题描述:
我是与一个公司的分公司(属于企业非法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三年的合同在履行了一年后,由于上级公司发文——禁止下属单位自行招聘员工,因此被单位解除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向我支付经济赔偿金?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解除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