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群体如何寻的正义?
更新时间:2005-05-28 19:44:01
问题描述:
我是2004年的大学毕业生,我和单位有三年的合同.因为单位总是拖欠工资,于是我在五月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认为是单位违约而不想交所谓的违约金.但是单位认为是我违约.5月26日,我拿着单位给我开的解除合同的证明,我拿走了自己的档案,移交到吉林省管理.但是,当我回到哈尔滨后,该单位的老子人员找我,言语上对我威胁,说我不交钱让我消失等.没有办法,也因为害怕,我就写千八违约金交了.但是这是我违心的交钱.握有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单位拖欠工资,而且是故意拖欠工资。这违法了劳动法32条。还有,单位拖欠我加班费。答应给我报销过年回家的路费,也没有报销。二月份的工资,经理亲口对我们说反整月的,可是,因为我解除合同而只给我发了14天的。其余的就说因为我走了就步伐给我了。因为其余的那些天,我们在休假,过年休假。现在,我的钱也交了,但是,我是被迫。我想,我怎么样才能把违约金要回来。还有那些没有法的工资。
1。公司无辜拖欠我的工资,是否构成了违约?
2。我交的违约金是否可以要回来,该如何要回来?
3。我二月份的工资是否能正常发给我?
4。公司开据的解除合同证明内容是:因为要精简人员,经研究决定,解除与我的合同。我是否能拿到合同补偿金?
5。从我到公司,每个月的工资都要拖到下个月,或者第三个月。我是否能索要到《工资关条例》和《黑龙江省合同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拖欠工资的补偿金?
6。我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没有钱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7。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在此标志最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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