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违反劳动法的一些问题!
更新时间:2005-06-03 19:58:0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人,您们好!
我目前在中山一间台资企业打工。实际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使用童工。(这点到底是算实岁还是虚岁?)
2、公司规定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也经常不算加班
3、超长加班,并且不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一般月份都在100小时以上,个别月份有员工加班将近200小时,但是加班费则固定是2元(新进)、2.5(满一年)或3元(干部)。
4、没有休假,在公司只在请假都没有工资(不论是婚假、产假等)。
5、不按当地最低标准支付工资。
另外公司部分员工(比如我)给予月薪制,没有加班费,但在实际工作中,加班特别多,一般月份都在100小时左右,最近更是每天加班到深夜,昨天晚上又要求我加班,我没有去加,今天老板将我的工卡收掉(在此情况下我被近辞职)因为跟公司有签合同,要到7月份才到期的,我本想等合同到期后另做打算,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像这种月薪却不给加班费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到劳动部门投诉的话有什么步骤吗?
谢谢大家啦!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