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12-14 09:47:11
问题描述:
各位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说来话长,请别烦,我弟弟面临离婚境况,协议不成。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向您咨询。勿请不吝赐教!
1、首先支持离婚后,女方应得她依法所得,甚至可以偏高一些,但不能过份。
2、我弟结婚时所购房屋(是我原住2001年楼正四楼80多平)出资构成,我妈妈给他4万。其余4.5元由他们自己偿还的。但我妈妈给付的房款我没给她打收据。而是在后来还款收据中累计进去的,他们离婚时能否给予考虑父母出资部分?
3、我弟他们几年前就帐号分立,他的工资因病基本花完,但女方的工资或银行存款有多少,我弟并不清楚。请问离婚时女方工资算是共同财产吗?她有可能将全部工资收入都以她的家人名字存的。如果这样还有办法追回吗?
4、现房产证件全部被女方拿走,拒不归还,是否可以追回?
5、他们结婚是2006年,但是在2009年登记的。房证过户办理是在2011年。是否可以部分考虑房屋的婚前付款跟女方无关。(只想考虑父母出资部分2006年-2007年给付的。)
6、现她每日大闹,至使老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是否可以索要精神赔偿费及医药费。(如果女方不过份,只拿她出资部分及她出资还款房屋增值部份价格。可以不向其索要。)
7、目前情况,女方就是闹,并嚷着要求离婚,但要给她20万才行,协议不成要她起诉她却不起,反而要求我弟起诉,现在我弟正要起草离婚起诉书。请问谁先起诉跟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请各位律师帮忙!感激不尽!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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