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约定问题
更新时间:2012-12-05 23:02:41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与公司签署2年合同,时间是2012-3月到2014-2月.今年10月,公司单方面通知中止劳动合同。 公司与我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有条经济补偿金约定,即如果甲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无过失而解除合同,也将支付乙方合同期的全额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现在甲方以新劳动法有补偿规定为理由,不同意执行劳动合同的约定。请问,这个补偿约定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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