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丧葬补助金待遇竞合的处理
更新时间:2012-12-02 09:19:38
问题描述:
社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但是社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既然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那就说明他处于失业状态,怎么又会发生工伤呢?所以我觉得这三个条件是没有交集的,既然这样,为什么会存在可以同时领取的情形呢?如果存在,老师可否举一个例子?望老师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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