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与公交车下车乘客发生碰撞
更新时间:2012-11-21 09:21:52
问题描述:
今年11月份18号下午2点多钟,我骑着电瓶车与一刚下公交车的一位女士发生意外碰撞,导致某女士受到伤害,随后我带其至省人民医院进行头部CT与左手X光检查,初步检查结果;头部无大碍,左手软组织受伤,双脚红肿,需进一步观察,治疗。下文甲方是我本人,乙方为受害人。请问,现在甲方要求乙方,承担以下事项是否合法;1、如果在后续治疗中,发现任何问题,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在受伤期间,由此产生的费用、营养费用。。。。。。(此处省略号)多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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