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转让使用权后的经济纠纷
更新时间:2012-11-04 22:29:43
问题描述:
老父亲99岁刚去世,养有六个子女。目前住房是租赁的公产房。老父亲户口本上除老人自己外,还有女儿一人、长孙一人、外孙一人。老人去世后,公产房准备以转让使用权的方式卖掉。最近老父亲户口已注销,卖掉之前,首先要确定新的承租人。产生新承租人之后,才能将房子卖掉。现在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房子卖掉后的钱,是不是只有在户口本上的三人(即女儿一人、长孙一人、外孙一人)享有,而其他子女都没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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