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房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2-11-05 16:22:43
问题描述:
我姥姥有5个子女。我母亲作为最小的孩子从87年就与我姥姥一起居住,直到08年我姥姥去世,一直尽心照顾到姥姥病逝。我姥姥系原商业部老干部。在上世纪80年代末单位给姥姥在玉泉路分了两套房作为职工宿舍,其中我母亲与姥姥居住在1303(两居,南北通透,朝向好)。我三舅居住在507(三居,临街,背阴)。98年时,三舅单位分房于是搬离507。后我二舅搬了进来。99年姥姥单位房改房,家属宿舍可以允许职工认购。就由我母亲出资以姥姥名义购买1303,二舅购买507,但后来单位规定子女不允许购买大户型的三居,没办法,只得我母亲认购507,但是房本写的我姥姥名字。1303由我二舅认购,房本是二舅名字。
在认购后,为了避免家庭纠纷,所以在当年就在大舅和三舅的主持下,二舅与我姥姥还有我母亲签署了一份家庭协议。协议中标注出:1303虽由二舅购买但由我母亲和姥姥使用,507是我母亲购买但是由二舅使用,不管今后发生任何纠纷均无异议。
在08年,姥姥去世后,我母亲去找我二舅解决房产过户问题,但二舅突然反悔,要求他们一家住到他们购买的1303,同时507还要有他们的五分之一继承权。后我母亲不同意二舅的无理取闹,于是事情一直无法解决。前日,我二舅将我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我母亲腾出1303住房。但诉讼状中并未提及507的遗产问题。
我们一家现在有很多疑问:
1.不知道这个案件是否有涉及房改房问题?毕竟该房产是由我姥姥单位分给我姥姥,二舅作为子女才有资格认购,而且当初是因为商业部批文才可以购买1303。如果涉及房改房,我二舅是否还能拥有1303百分之百的所有权?
2.我们家庭内部毕竟有协议签署,虽然没有涉及产权,但是房屋使用权是拟定好的。是由我母亲和姥姥共用,姥姥虽然去世,但我母亲是否可以继续居住?如果法院宣判我母亲需要腾房,我们是否有机会反诉二舅违约?
3.我母亲和父亲名下都无房产,且院里居委会可以作证我们一家三口在1303一直居住了长达20多年。而且院里很多老人家都知道我母亲一直伺候姥姥,他们也可以为我们作证。而且507是由我母亲全部出资,如果将来真的面临遗产分割时我母亲是否可以多分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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