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损的起诉时效
更新时间:2012-11-02 12:28:54
问题描述:
我的车有车损险、第三者险300000元,2009年9月2日,我开车追尾一个货车,交警认定我全责,因我的保险公司没有给我双方车辆出具定损单,交警因此不给出具调解书,也没给我事故认定书,2012年10月28日,我到保险公司要定损单,保险公司说:已经超过两年了,案子已经销了,两个车都不陪了,我修车花30000多元,对方修车花了1000多元,对方怕麻烦,不追究了, 请问:1、我修车30000多元,想到法院起诉,造成超过两年起诉时效的错是交警还是保险公司? 2、起诉时效从出事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收到交警事故认定书或调解书开始计算? 3、我修车花30000多元,有发票,当时保险公司的人也告诉我定损30000多元,如果保险公司再重新给我出具一张10000元的定损单,我应该起诉30000元还是起诉10000元? 4、 这个官司能赢的话,我要50% 。剩下的50%就当感谢费。 因我不会上网。请打我的手机联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