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房租赁以及拆迁补助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2-10-25 12:09:47
问题描述:
甲有土地,乙向甲一次性支付若干费用作为建造厂房的资金。厂房建造成功后,甲将厂房给乙使用N年,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合同中注明在租赁的N年内如遇拆迁,土地性质变更及土地和房产买卖,乙享有厂房(不包括土地)的全部补偿款。
背景如上。
问题如下:
若甲方在与乙方合同期内资不抵债,银行欲拍卖甲方资产,那如何对乙方进行补偿,因为乙方拥有N年的使用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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