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增加员工工作范围不承担相应报酬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2-10-18 08:46:2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面试的是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刚进公司时领导表示需要熟悉环境安排我做了客户服务的工作,之前我也没有从事过物业行业的工作不太了解实际情况就同意了,因为公司做的是事业单位的外包项目,这个项目包含了事业单位的员工食堂,办公区收发室,健身房,招待所,住宅和办公楼,主要的工作包括收发室值班,健身房值班,日常卫生安全,公用设备的维护以及临时的餐厅接待服务工作,快到3个月转正之前我找领导关于我职务的问题谈过一次,领导给我的答复是我的能力暂时不适合行政助理的工作,如果要留下来就需要继续做客户服务工作,但有关于职责范围领导就很模糊,简单的说就是哪里有需要就去哪里,现在公司又新接了一个项目,又增加了我们的工作内容,但工资还只是原来的1600元包含五险,工作范围却很广,公司给出的答复是由于公司需要,所以我们必须配合领导分配,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这样变相的招聘是不是不合法?对于员工工作范围和薪资的比例,劳动法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