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骚扰的罪名又该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12-10-13 11:28:24
问题描述:
租客甲与房东乙发生了矛盾,在甲搬走之后,留下了一句话:“我哪天心情不好了就来堵你的锁眼。”仅仅说了一句话,未采用任何暴力手段,是否也构成了恐吓罪?
假如房东乙在日后发现了锁眼被人为堵塞,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就认为是甲所为,到甲的单位大吵大闹,而甲具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当时未在案发现场,那么乙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吗?
双方的这种纠纷,最终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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