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限房的产权人
更新时间:2012-10-09 09:30:29
问题描述:
请问,我是10年代父母申请的北京两限房(原政策不到岁数允许带父母申请),我是主申请人,曾咨询过产权应是主申请人,即我个人名义(体现一同申请的父母)。现在想问的是,若到时关于房款不能全由我家出资,部分由男友家出资,有何可保障男友家的方法。因是保障性住房产权是不是不能加名,若他家出的钱不能算房屋款而算房屋所有权,只能算借款吗?若他家出了部分款可以对此的产权或房款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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