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被辞退,要求赔偿又说我是自动离职
更新时间:2012-09-20 14:26:05
问题描述:
我在深圳一家公司做IE,自2011年10月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前段时间未事先收到任何通知,领导找我谈话,理由是以往工作中的一些过失(包括半年之前的)及近期工作中的一些过失,如不能几时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事宜,还有就是工作中一些琐碎的小过失,还有一些是下属造成的过失,但均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说被公司解雇,当天下午因我本来有事要请假的同,就第二天上午办了离职手续。当时办离职手续时与人事部门说是辞退,但她让我必须填离职申请,再按正常流程走程序,当时申请的原因我填的是“辞退”,前两天和公司联系问赔偿的事,公司说我走的正常流程,是属于自动离职,不予赔偿。
因为这些过失被辞退觉得是上级主管故意找茬收集我过往工作过失来辞退我,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望熟悉法律的朋友能给点建议,这种情况胜算有多少?能争取多少赔偿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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