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离职被辞退是否可以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要求索赔
更新时间:2012-08-29 15:02:0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6月8日进入上海一家物流公司任行政人事专员。来的时候,当时是公司一位副总将人事一块的工作交接给我,他说公司以前是合同不合适,因此不跟我签,让我先拟一份合同模板,确认后再签。我在6月15日左右将拟好的劳动合同以邮件形式发给老板,老板回复“合同内容很详细,请联系律师花钱审合同”我联系了律师了解了价格,待7月10日老板从外地回来后,跟老板汇报了律师的费用。老板说不要花钱,他的一个朋友懂劳动法,过几天来了,让他朋友看一下。7月22日,他说的那个朋友来了后,那个人说合同重新拟,按上海劳动合同标准模板,后来我跟老板说了,老板也同意。8月10日,我将重新拟好的劳动合同法邮件给在外地的老板确认,当时公司有一个人跟老板在一起,是负责合同制度把关的,我也电话同时跟这个同事说了,合同已经发过去,请他跟老板尽快确定,好统一签合同。可是一直未收到回复。昨天,公司老板娘找我,说我不懂人事,而且我的马上要结婚生宝宝了,不适合这份工作。要求我辞职。于是,在昨天办了辞职手续,请问我的这种情况(我的职务是行政兼人事),我可以要求公司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而赔偿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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