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内辞职问题
更新时间:2012-08-20 10:58:40
问题描述:
按照劳动法,试用期员工是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但由于签定了公司所规定的试用期协议,规定提前15天,但由于个人原因,必须提前离开。我已经在16日递交了辞职信,可今天20日,公司以上述“合同”理由,不予批准离职。 我是否需要按上述合同的规定,做到这个月的31日,公司才会同意我离职?如果31日公司依旧不同意批我离职,我需要怎么做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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