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任何过错,公司以无岗位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提出二倍赔偿
更新时间:2012-08-06 14:53:59
问题描述:
八年来我一直在一家公司的主管部门工作,2011年主管部门改变名称成为一个处室(职能)没变,我的工作任务等都没变,我的档案和劳动合同放在了下属企业,7月处委会决定调我回下属企业工作,而在下属企业上了十来天班后提出单位没岗位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原工作没有任何过错,这种情况我是否可申请二倍赔偿。请律师师傅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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