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12-08-05 09:18:1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安徽宁国人。我父亲于七月下旬来浙江绍兴县XX铁路处做临时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给铁路上使用的大理石板刷防水漆。)做了大概七八天,在夜晚加班时,被倒下的大理石板割伤了左手手指。(中指割断一条筋脉,小指割断两条筋脉。)事发后,老板把我父亲送至绍兴县中心医院治疗。至今还未拆线。医生说,受伤的手指以后的屈伸会有影响,左手不能提重物。估计有半年不能做事。现在,和父亲一道去做事的同村的人因为是暂时已做完,都回老家了,就剩父亲一人还在医院。医生说可以出院回当地继续治疗(主要是换药、拆线)。我想把父亲接回老家继续治疗。现在,和老板商议善后事宜。不知想我父亲这情况。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有哪些项目,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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