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跨市社保工伤
更新时间:2012-08-03 15:31:27
问题描述:
我司有一名员工,其入职时要求公司将社保买在杭州(因我司是在富阳社保医保方面有一定差距),公司找到A单位将该名员工社保挂靠在A单位。在去年7月该员工发生工伤,当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向杭州社保中心报销。由于公司领导意见今年1月份将所在在杭州挂靠社保人员全部移回富阳。该员工今年7月还需动一次手术,但是杭州社保回复说1月份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作工伤报销。该名员工伤期间社保并未间断,只是从杭州移回富阳。想请教下各位律师,这种情况公司应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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