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工与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2-08-01 08:44:09
问题描述:
在公司呆了一年零一个月,合同2年的。最近一个月内休年假5天,由于家中有事需要请假到月底(大概七八天),公司没有同意,由于确实走不开所以也没有去办理请假手续,就没有到公司,直到最近公司因无故矿工解除劳动合同。休年假前公司已经决定解散,本岗位没有多少事情可做。
请问:1、公司拒绝支付本月二十几天的工资合理吗?
2、请假不同意算无故矿工吗?
3、公司已经发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电子邮件,还需要去这个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吗?
4、如果它不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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