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更新时间:2012-07-30 18:11:03
问题描述: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内容包括那些呢?本人从事学校油印室工作,工作量挺大的,每日面对速印机、复印机、电脑,它们的辐射加起来严重吗?速印机和复印机的挥发出来味道对孕妇影响大吗?符合达到劳动法禁忌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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