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工伤协议可以反悔吗?
更新时间:2012-07-30 11:05:49
问题描述:
甲方:**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单位地址:福清市**工业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男,1983年8月25日,汉族,地址:**村**栋141室。(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甲方员工,乙方2010年11月27日13:40左右上班时从事吊卸钢板时,左手不慎被钢构件压伤,2011年6月30日经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乙方此次负伤为工伤。2011年8月4日经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现医疗终结。医疗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关于乙方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计人民币叁万陆千元整。 二,乙方同意收到上述款项后,本案了解,劳动关系解除。今后由本次工伤所造成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 三,乙方同意福清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赔付给乙方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给乙方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期间工资福利补助,住院期间护理补助,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受益人为甲方。 四甲乙双方同意接受,没有异议。本协议为一式三份,甲方留二份,乙方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协议与2011年10月19日签的,因为当时我什么也不知道,还以为是正常流程就签了。还是那句话肯定是赔的少了。麻烦找律师解决问题,我的电话号:1**********5,本姓:朱,谢谢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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