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2-07-27 16:06:25
问题描述:
我今年3月1号在网上买了8000元的商品,对方延迟发货我申请退款,故要赔偿运费740元;3月2号我在该网店买下几千元的商品,但收到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并退货退款,商家收到货后也确认质量有问题,但说是我人为的,并报案,由于证据不足没有立案。3月20号由于我生气,再次在该店买下3万多元的商品,收到货后以:商品无合格证,商品描述不符为由拒绝签收,但当时没在快递单上签字,故法院以无故拒绝签收为由判决我赔偿对方6300元的运费;赔偿对方诉讼支出费用6200元,共计12500元,在这交易中,我有过错,但对方也有过错,只由于我没有证据证明收到的货是不合格,就全部要我承担责任,不公平。而且,按照淘宝网规定,目前所有交易只是到了退款阶段,双方都已经同意交由**网处理,我的货款4.5万元还在淘宝网手上,淘宝网并没有对运费由谁出得出结论,这6300元的运费只是支出,能算是损失了吗?我这里是小县城,他们没有遇到过这类案子。问律师他们都说要证据,但货都不在我手上,我那里有证据。一审我主张的是收到货没有合格证,没有的东西我如何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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