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无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门卫,并且不补偿一个月工资。可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7-19 12:00:4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问一下我的一位家里人(任职私企门卫)被一家汕头私企突然以工作不到位的理由,没提前30天通知则立即辞退,已经工作11个月,直到今年6月,即工作后第10个月公司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但签后至今没拿过一份给他。他工作一直勤恳认真,只是不会说好听话给小领导听和平时拿些东西\"伺候”,而且工作太认真,导致有一些同事曾有抱怨。现在突然以这样的理由立即辞退,他很委屈,但辞退也没办法,只能要求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多次要求后无果。私企老总和人事不给予理会。是否我们有理由要求补偿,如果得不到补偿,可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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