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后老板该做那些赔偿?
更新时间:2012-07-20 08:32:2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妈妈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和厂方签定合同,上班时,被机器割到手了,食指第一骨节被割掉三分之一。在医院里医治了16天,现在已经出院,厂方支付了大约13000元的医疗费和600元生活费,住院区间我弟弟班也没上的去照顾我妈妈。现在我妈妈的手还没有痊愈,请问厂方现在还应该对我妈妈作那些赔偿,还有我弟弟在医院照顾我妈妈区间厂方应该支付他工资吗?厂方应该支付多少作为我妈妈和弟弟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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