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与入户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13 20:40:11
问题描述:
我在离婚后以自己个人名义在**区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由于本人没有入户广州的条件,所以只有一本尚押在银行贷款还未还清的房产证!而我前夫与两个小孩的户籍是江西南昌人才中心的集体户,他是有条件带着两个小孩入户广州的,但前提是要有房产给他挂靠,我这个没有户口的房产如果是复婚后能给他们落户吗?(关键问题:作为婚前房产我虽然有房产证但没有户口,这样婚后在房产证不加名的情况下,能让有条件的配偶与小孩入户到该房产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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