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相碰,对方不刹车受伤,该如何鉴定此事?
更新时间:2012-07-09 08:20:52
问题描述:
事件描述:地点位于某建材市场内,对方当时是直行。而我是拐弯过来,发现要撞车的时候我已经刹车了,可是对方并没有刹车,而且当时我也已经进入直行状态,就这样撞车。有没有撞到对方身体,说实话当时情况真的无法那么冷静去注意,只知道自己跟人撞上了。对方的电瓶车跟我的一样都是踏板的。当时她的车上放有一个红色的塑料桶,上面还压着个编织袋。对方受伤的部位是在小腿的内侧,肿了好大一块,而且上面还有两道小小的刮伤,都破了皮。当时说是要带她去医院拍片检查,对方说是自己脚可能断了,说这话时居然是受伤的脚撑地的说。那下就觉得对方是不是在讹人了,跟对方争执后,对方报警。警察说先去医院拍片再说,对方都已经受伤了,对方现在也要求赔偿误工费,你自认倒霉吧。虽然很无奈,由于时间已是傍晚,就只好先回去。回到家后就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对方受伤的脚确实是与我相撞的方向,但是是小腿内侧,伤处是肿了,可是按照常理相碰的地方应该是小腿外侧,怎么也碰不到内侧,而且肿了跟包子似的那么大一块,外力的冲击该多大啊,外侧怎么也会有碰撞的痕迹,加上她的电瓶车还有个塑料桶,就算碰到塑料桶导致,外侧就更不应该一点痕迹都没有(加上对方没有刹车)。可是外侧当时看过,真就一点痕迹都没有。
当晚回去越想越不甘心啊,明明自己都刹车了对方却不刹车,事后还得我承担全责。再加上对方的伤口的位置,更让我觉得不对劲。
请问对方去医院检查可否检查出伤口如何撞击造成。对方不刹车,是不是只要受伤就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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