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合同裁员可以获得什么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2-07-07 00:13:46
问题描述:
公司开出一纸《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说因公司效益不佳,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就经济补偿金以及劳动关系续存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但是公司提出的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因我觉得不合理,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给予补偿。因我在该公司工作两年,所有我要求公司补偿2个月的工资,公司同意了。可是我后来知道劳动法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是工作1个月应补偿2个月工资的,请问我能否追回我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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